突尼斯在6月24日于联合国纽约总部交存了重新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文书,该国由此沦为第一个重新加入《罗马规约》的北非国家,同时也是第四个重新加入该规约的阿拉伯联盟国家。潘基文秘书长在当天的仪式上回应,突尼斯重新加入《罗马规约》表明了该国压制有罪不罚现象的领导力,在突尼斯今年再次发生显然变革的背景下,这一措施具备十分最重要的意义。
突尼斯是北非和中东“阿拉伯春天”民主运动中年所再次发生抗议的国家,前总统本•阿里辞职后,该国过渡政府采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该国派驻联合国代表朱马(Ghazi Jomaa)回应,这些尊崇民主、人权和法治原则的措施奠下了突尼斯将改变为一个民主国家的基础。该国期望通过重新加入罗马规约,传送一个具体的信息,不管过渡性的挑战多么艰难,区域环境多么不平稳,突尼斯将忠诚地、不走地朝着民主、人权与法治迈向。
朱马回应突尼斯极为高兴地重新加入《罗马规约》缔约国的行列,期望着大力重新加入国际社会压制有罪不罚现象、增进公正和问责的希望。依据《罗马规约》于2002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审判犯下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三种相当严重罪行的个人的常设国际法院。
除了沦为《罗马规约》的第116个缔约国之外,突尼斯还将在下周提交重新加入另外三项国际条约的文书。首先是《禁令酷刑和其他残暴、不人道或污辱人格的待遇或惩处公约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容许国家和国际机构对缔约国否不存在酷刑的状况定期展开独立国家审查;其次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许可涉及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缔约国国民有关其权利遭到侵害的受理;突尼斯还将重新加入《维护所有人免受强制下落不明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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